慈溪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专项检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4月01日 A2 版)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10日、11日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局对城区5个街道13个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开展充电费用、明码标价以及价费分离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和价费分离。
  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充电设施、核查充电小程序等方式,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核查。同时,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普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公示充电桩的电价、服务费及整体收费标准,确保不向消费者额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务必做到充电桩收费严格遵循“电费+服务费”计费模式,分别计价、单独收取,严禁打包混合收费。
  检查中,执法人员就相关问题与小区物业进行了耐心沟通和详细指导,督促小区物业立即整改。其中,对2个住宅小区涉嫌未执行价费分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童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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