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开出首例“食安封签”罚单
本报讯 7月17日从四川省阆中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对某餐饮店在对外卖食品进行包装时,未按规定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的行为,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为保障阆中文旅学院周边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该局连日来对大学城小吃一条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店铺,未按规定在外卖食品包装上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依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警告处罚。这是《规定》实施以来,阆中市对外卖未粘贴“食安封签”行为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
“食安封签”具备一次性、防拆启、不可复原等特性,粘贴于餐品包装开启处,能有效防止配送过程中包装被人为破坏或意外开启,是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阆中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行“一餐一封签、出餐必封签”规定,深化网络餐饮安全综合治理,切实守护群众每一餐的安心。
□卿小娟 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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