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网络食品销售典型案例
本报讯 今年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深入推进网络餐饮及网络食品销售综合治理,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检查模式,聚焦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靶向执法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天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未在店铺主页显著位置公示实体门店信息案。今年6月,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某网络餐饮平台运营的5家线上店铺的名称均与线下实体门面招牌名称存在明显出入;线上店铺全部未按要求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实体门店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固定平台页面截图、门店实拍影像等违法行为证据,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明确整改标准、严格限定整改期限,全面统一旗下所有线上店铺名称,逐条逐项完成信息更正。经复查确认,该公司相关违法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天津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未配备食品安全员案。今年7月,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过程中,未按照要求配齐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无法提供规范完整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内部食品安全自查管控机制流于形式。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津市某商贸工作室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发布虚假广告、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效及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今年6月,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某商贸工作室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工作室存在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预包装食品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发布虚假广告以及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效等多项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津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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