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林:商家售车没发票 工商维权得解决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0日 A7 版)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工商局近日调解一起摩托车购车无发票引发的消费纠纷。
  隆林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陆某投诉称,其在县城迎宾路某摩托车行以3200元购得一辆摩托车,当时商家只开具一张收款收据。在得知摩托车入户需要购车正式发票后,其多次来到摩托车行索要发票,均被车行老板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觉得自行解决无望后,陆某请求工商部门出面协调,以便车辆尽早入户。
  经查实后,隆林县工商局12315中心依据《消法》的有关规定,立即向车行下达调解意见书,督促车行限时向陆某开具正式发票,圆满解决购车发票纠纷问题。

□黄峰榕 陈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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