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屏幕损坏责任在谁

仙居消协提醒:对大家电类商品切勿私自拆封安装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0日 A7 版)

  本报讯 自行拆封、安装新买的液晶电视机时,发现液晶屏幕已损坏,该是谁的责任?浙江省仙居县消协近日调解一起因产品损坏引起的消费纠纷。
  今年6月,家住仙居县仙德小区的张先生花近3000元购买了一台海信液晶电视机,因等不及商场售后人员上门,就自行拆箱安装。结果拆开一看,电视机的液晶屏幕已严重破损。后来安装人员到场后确认该电器已破损无法安装。海信厂方和经销商都以消费者“自行开箱,导致产品损坏责任无法鉴定”为由,拒绝退换货。
  张先生赶紧致电商场售后服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商场在顾客购买电视机时,已经告知顾客,售后人员不在场的话,是不能自行拆开商品外包装的;如果导致产品损坏,责任无法认定,将不予退换货,损失也要顾客自己来承担。
  张先生则坚持说:“我去商场买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提醒我必须在售后人员上门后才可拆开,送货人员把货送到家里的时候也没有提醒这事。”电器商场负责人的说法相反:“我们工作人员不可能没有提醒。即使没有提醒,按照行业规矩,顾客也不应该自己拆开!”
  双方各执己见,在跟商家要求赔偿无望的情况下,张先生请求仙居县消协白塔镇分会介入协调。消协人员向该电器商场了解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鉴于该电视机究竟是运输过程中损坏,还是拆封过程中损坏,无法判断,责任难以界定。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由厂家售后维修部门减免一部分维修费用,消费者和商场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仙居县消协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当着送货员的面签收验货。对空调等需要安装的电器,一定要在安装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拆封包装,切勿私自拆封安装,以免引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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