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曲周:银饰式样免费换书面约定不能少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7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日,在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工商局凤城分局的帮助下,一起购买银饰时商家承诺免费更换,实际上却要收费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不久前,消费者宋先生到曲周县工商局凤城分局投诉,称其在购买银饰时,商家承诺可免费更换一次,可是当他去该金饰店要求更换首饰时,商家却以要收取手续费为由拒绝为其免费更换。
  宋先生称购物发票上写明了免费更换一次,对此,销售人员又以不是正规票据为由,再次拒绝为其免费更换银饰。接诉后,执法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商家对宋先生所购商品提供的并非正规发票,且未在票据上注明商品包换一次等相关内容,为宋先生进行维权确实有一定难度。
  执法人员分别与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调解和劝说。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意识到结算时未使用正规发票是不合法行为,消费者也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薄弱,应该主动索要正规发票并要求商家书面标注承诺内容。随后,商家为宋先生免费更换了银饰。

□刘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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