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遭遇以旧抵新

沛县消费者被骗两次愤而投诉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7日 A8 版)

  本报讯 维修汽车遭遇以旧抵新,这搁谁身上都不能接受。江苏省沛县一消费者就此投诉后,问题得到了解决。
  近日,沛县消费者董女士打电话投诉,称其购买的汽车出事故后,在某汽车修理公司定损报修。汽车维修好刚行驶一个月,维修及更换的配件均出现问题,汽修公司又进行更换维修。
  但不久董女士到4S店保养时,被告知该车上次维修换过的电瓶竟然是旧的,轮胎也是旧的。保险公司的维修单上明明写着更换新轮胎,商家竟然使用旧轮胎,原车电瓶也被换成旧的,董女士气愤不已。为安全起见,她在4S店更换了新轮胎,并立即到汽修公司讨说法,要求汽修公司必须更换原厂新电瓶。汽修公司表示可以换,但只能买其他品牌的电瓶。双方争执不下,董女士便拨打12315电话投诉,要求退还维修款。
  最终,经沛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汽修公司退还董女士汽车维修费2800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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