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刹车不灵,退货!

购货不足七日,江西新干消费者拿回货款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7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新干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动三轮车出现刹车不灵等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车的消费纠纷,双方达成全款退还调解协议。
  10月14日,新干县黄女士到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10月8日在新干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以8800元的价格购得某品牌电动三轮车一辆。第二天,黄女士发现该车存在里程表不工作、车头转动太沉、刹车不灵敏等问题,于是找到商家反映情况。经销商当即换了里程表,并调整了车头和刹车等部件,但接连两天上述问题仍然出现。失望的黄女士怀疑买到的是假货,要求退车,多次与对方交涉,但经销商始终只答应换车,不同意退车。无奈之下,黄女士选择向12315投诉,希望消协能帮助其维权。
  新干县消协接投诉后,立即派员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在场的厂家代表也承认该车确实有质量问题,承诺换一辆新车,保证质量不会出任何问题。可是,黄女士已不再信任这个牌子,坚决要求退货,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召集消费者、经销商(包括厂家代表)进行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家认真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协工作人员据此认为,该辆三轮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购买也未超过7日,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货。商家也认识到错误,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
  最后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车款,该问题电动三轮车也被厂家召回处理。

□洪安华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