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查处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7年01月19日 A5 版)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捣毁一个生产假冒化妆品的窝点。
  2016年下半年,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销售祛斑祛痘的化妆品进行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淘宝网店出售的“中药养肤霜”产品,网页宣传“具有消炎祛痘,祛粉刺,淡化痘印;提亮去黄,美白淡斑;淡化疤痕黑眼圈等功效”,每瓶售价达260元,产品标签未标注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执法人员敏锐判断出这是一款假冒的化妆品,随即组织检验,后在“中药养肤霜”中检出了“曲安奈德醋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为化妆品禁用物质)成分。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查明该网店实体店位于该市南浔区双林镇某地,且交易额已达5万余元。鉴于该案案值较大,该局遂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在双林镇一民房内将正在实施罐装作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现场查获大量“中药养肤霜”标签、包装、工具以及成品。
  经查,刘某自2015年11月以来,从网上购入整桶无生产厂家、生产文号标识和合格标识的“中药养肤霜”成品混合液,另购买包装盒,在自家住房内将成品混合液分装至白色小盒,印制加贴“中药养肤霜”“正品保证”等标签,在淘宝网店上销售,涉案金额6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孙建新 许毓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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