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梦厦门
接近年底,2016年11月的厦门仍是温暖的,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走进了这座海滨城市,参加全国企业监管干部业务交流学习。十二天的集体生活,九天的互动交流,两个区局和一个自贸区的实地学习,6个市场监管所的跟班操作……在这源源不断的实践、思索、碰撞之中,我用心感受着经济特区的探索精神和市场监管部门负重前行的坚持力量。
开拓创新转观念
学习的过程,重在跟班学习和交流。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的经验介绍与来自各地同行的交流,大家不仅能够相互借鉴各地的经验,也能畅谈实际工作感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天下工商是一家”。
基于此,针对目前的工作,大家经过讨论后,达成了共识:
第一,在实施年报公示制度的初期,市场监管部门理应进行广泛宣传和主动指导,但随着此项制度的完善和成熟,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应该减弱,应该充分实现由主体负责的目标,客观体现主体发展的真实状况。
第二,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运用上,应该在内部相关处室开展联动将其用好的基础上,再覆盖到其他职能部门。同时,建议降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随意性,比如可以增设列入的期限,企业必须在列入多长时间后才能申请移出,从而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威。
第三,各地实行“双随机”抽查,最好由政府法制办牵头总抓,工商部门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全员参与,这样既有利于全面推行,也有利于部门联合抽查。同时,执行“双随机”抽查后的监管责任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如果未抽查到的市场主体发生了违法事件,监管人员能否免责?这些值得深思。
第四,要构建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务必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统筹考虑信息归集的渠道和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会向大数据监管再迈进一步。
第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何时修订是各地关注的焦点,只有在厘清监管职责后,“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基本原则才能落实得更加到位,监管人员的责任才能更加明确。
启迪思想明方向
“静心”,是学习过程必备的素质。厦门的阵阵海风,让人心旷神怡,更让人静下来学习思考,以便启迪思想,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结合企业监管工作,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第一,名称剔除制度是信用约束的有益尝试。厦门的做法是:商事主体如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被剔除名称处理,其名称使用不受保护,这一做法能发挥震慑作用,建议试点推行。
第二,引入第三方核查是对“双随机”抽查的有益补充。厦门将被抽查到的企业财务情况交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进行核实,从而更加精准地找出问题,提高效率。在实施这种方式中,随着抽查企业数量的增多,经济成本逐年增大,这种方式也带来了一定的弊端。厦门目前正在准备采取运用核查软件的方式来缓解压力,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第三,无照无证经营管理是免除责任的重要依据。《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查处范围,不仅与“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也为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职责提供了重要依据。
圆梦厦门重情谊
海浪走了又来,朋友见了难忘。厦门的日子,因为有了相伴相识的跟班学员而收获多多。这次交流学习,不仅仅是一个学习业务、交流经验的平台,更是让工商人紧密团结的难得机会。从互不认识到相知熟悉,从厦门培训班到网络学习交流平台中,我们讨论业务知识,借鉴工作经验,交流生活感悟,畅谈业余话题,所有的一切,因厦门行变得丰富而令人感动。
□四川省工商局 李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