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5月29日 A9 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行初694号行政判决书已经依法作出了撤销北京惠丰德球商贸有限公司2013年1月28日设立登记的决定。该单位逾期未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于2013年1月28日核发的北京惠丰德球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10105015595548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