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食安工作评议考核连续4年获省优
本报讯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助推高质量完成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连续4年获得全省“优秀”等次。4月16日,该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被国务院食安委表彰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作为温州市食药安办日常工作的具体承接处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有效发挥内外协调作用,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该处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由市长担任市食药安委主任,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全会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同时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绩和平安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温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温州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以及考核奖惩等配套办法,确保党政领导食安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效;率先出台《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优化调整党委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事权清单,自上而下发挥系统班子领导示范引领作用。
在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过程中,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创新推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攻坚模式,制定《温州市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指导手册》,2018年、2019年,参评的全市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验收;2020年,率先出台实施《温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决战决胜阶段攻坚行动督导方案》等文件,分区域设置6个专项督导组不定期评估各地创建情况,同时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4个县(市、区)、功能区开展全覆盖暗访跟踪评价;全域推广食安温州VIS视觉识别系统。
面对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食安城市、幸福温州”的目标定位,夯实最优食品安全环境,从基层基础抓起、从关键点位抓起、从风险薄弱环节抓起,全链条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覆盖。该局建立“条块结合、条块互补”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实行全科网络员监管模式,织密食品安全巡查网;创新开展“十佳镇(街)食安办”“十佳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评选,加强考核监督和培训管理,建成三星级以上镇街食安办92个,乡镇(街道)、村级(社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及站点数均居全省前列;推动各县(市、区)出台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全市一盘棋”食安综合保障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配套办法。同时,该局以融合“大数据+智慧监管”为导向,以精准监管为核心,以智能高效为目的,不断深化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温市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