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4月16日 A1版)

  本报讯“真是太好了!以后办业务再也不用拿一堆资料了,也不怕丢了。”4月1日,河南省药监局官网的一则公告,让不少药品经营企业称赞不已。
  公告称,从4月6日起,河南省药监局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该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据了解,上述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书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在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行政审批系统会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河南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许可情况。申请人可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
  此外,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

□杨会玲 毛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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