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高标准而动 抓关键点而为
——黑龙江省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侧记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全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一年多来,全局上下立足职能、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在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上取得了较好成效。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通知,将为期5年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细化分解为150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逐年压实推进。对于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的45项重点任务,2021年重点推进17项任务,2022年重点推进38项任务,并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配套建立改革体系和“摸高”体系,累计确定改革事项55项、“摸高”事项99项,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黑龙江省坚持把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根基,以完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为牵动,以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市场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省计量条例和省食品安全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制定全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具体措施,出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等10项配套制度规则;制定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和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措施,全省九成以上企业开办窗口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大力推动惠企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为企业减负近亿元。
黑龙江省坚持把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平台企业监管,深化制度型开放,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58个;全省4878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3.3万项产品和服务标准,11家企业19项标准荣获“领跑者”称号;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1.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90.36万元;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203件。
黑龙江省坚持把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作为保障市场体系有效运转的内在要求,创新丰富市场监管工具,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不断优化提升。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实现全程“网上办、不见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计量、标准化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一库四联”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工作机制。
□李海平 纪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