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做企业“暖心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3年11月01日 A3版)

  本报讯 “终于有资格参加学校食品供应商招投标了,兴化的营商环境真的越来越好。”江苏省兴化市根兰猪肉经营部老板张根兰说。令张根兰感慨的事情,缘于兴化市教育局修改的一份关于学校食品供应招投标方案的文件。
  2023年初,兴化市教育局印发《2023年兴化市学校食品供应商招商公告》《关于印发〈兴化市学校食品配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食材供应商必须具备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有一定的经营经验,食品经营或生产时间不少于一年。”
  “市教育局这份文件将食品经营或生产时间不少于一年作为获得供应商资质的必要条件,给企业参与招投标设置门槛,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的规定。”兴化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兴化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整改建议后,兴化市教育局立即修改相关文件。作为经营时间不长的优质商户,张根兰表示,文件修改后,他就可以参加学校食品供应商招投标了。
  今年3月起,兴化市正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通过大数据监测存量文件及审查增量文件。截至目前,共监测存量文件5383份,增量文件1份。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4份文件,兴化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发送建议函,并指导修改调整2份文件,废止2份存量文件。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竞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路径,对落实“放管服”改革、预防行政垄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将重点在清理存量、严审增量、完善制度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查机制、落实审核程序、规范审查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审必规范,防止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邱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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