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出台职业索赔行为认定处置办法
明确13种认定情形 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本报讯 (记者 杨会玲 通讯员刘 畅)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印发《漯河市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行为认定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规制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
《办法》明确,13种情形经综合判断可认定为职业索赔行为,包含消费行为远超日常合理需求,短期内集中、高频、模板化批量索赔,明知商品存在瑕疵仍批量购买索赔等。其中,两项量化指标是核心亮点,即同一主体一年内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或撤回投诉举报10次及以上,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出或撤回投诉举报30次及以上(同一事项重复诉求不计入统计)。
根据《办法》要求,漯河市同步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名录首批录入273名高频职业索赔人员,涉及投诉举报达64万件。该名录实行季度动态更新机制,对符合职业索赔特征的人员及时录入;连续12个月无职业索赔行为的,经审核后移出。
被纳入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的人员将接受多部门联动约束,针对其后续提交的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复核,经认定属于职业索赔行为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决定;司法、信访部门对其反复提交的同类复议、信访事项不再重复受理;人民法院对牟取不正当利益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不予支持;网信部门依法处置涉职业索赔违法违规网络信息,查处违规账号。
接下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推动《办法》落地落实,依法依规整治职业索赔乱象,全力保障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扎实的监管举措守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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