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规制恶意投诉举报的主动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08月24日 A2 版)

  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主体经营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厉罚则。然而,随着食品安全秩序持续规范,职业索赔行为引发的负面影响日渐显露。
  长期以来,职业打假人挤占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扰乱消费维权生态,给正常经营的企业、商户造成沉重负担。执法实践中,因职业索赔行为常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且缺乏具体的判定依据,对职业索赔行为的认定和处罚长期存在难以落地的尴尬。
  河南省漯河市7部门联合出台《漯河市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行为认定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制职业索赔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具体内容看,《办法》结合当前职业索赔行为特点和地方实际情况,划定13种判定情形并设置量化评判标准,使认定职业索赔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标准。从保障力度看,《办法》凝聚行政、刑事司法、社会舆论等力量,联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信访、网信等多部门,织出一张规制恶意投诉举报、保障守法经营主体的防护网。从配套措施看,漯河市同步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并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以严格标准和弹性机制,为职能部门规制恶意投诉举报争取了更多主动权。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离不开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保护。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既保护了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又维护了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从长远看也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更持久和稳定的消费生态。

□孙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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