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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对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串串香公司)开展突击检查。
串串香公司是一家生产证照齐全的速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自2014年8月起开始生产蒙古肉串、里脊肉串等速冻调制食品。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上述速冻调制食品时,擅自非法添加日落黄、诱惑红等食品添加剂。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含日落黄的复合腌渍料、含诱惑红的复合红色素等配料若干,查封涉案产品总计379箱,货值10余万元。
2015年5月29日,稽查支队收到相关检测报告。
报告显示,由串串香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50521的蒙古肉串中含有日落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150510、20150514、20150516的3个批次里脊肉串中含有诱惑红,检测结果为不合格;该公司使用的复合腌渍料中含有日落黄。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日落黄和诱惑红作为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在速冻调制食品中。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已生产里脊肉串6723箱,已生产销售蒙古肉串6468箱,销售金额180余万元。
处罚情况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串串香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15年6月2日,稽查支队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稽查支队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2015年8月24日,当地检察机关就该案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案例特点
该案当事人系有证有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对使用者的生产情况采取放任态度,为无证生产提供场地,同时允许承租者在对外销售时使用本企业生产许可证,掩盖事实真相,欺诈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
在前期摸排阶段,执法人员只发现1批检测样品中有日落黄。所涉问题虽小,但稽查支队本着严谨深挖的原则,周密部署,统一调度,最终由表及里,及时查出重要问题,彻底消除了隐患。
在办案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现场检查的当日,考虑到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和心存侥幸的思想状态,稽查支队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彻底瓦解当事人心理防线。在后续的抓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又利用情报优势,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抓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徐 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