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除“舌尖上的罂粟壳”
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这类违法添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这次被曝光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从北京到杭州、从上海到重庆都有,遍及全国各地。这足以说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已成普遍现象,严重危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国相关法律对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早在2008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同时,《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针对这种非法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罚则。法条昭昭,商家不可能对相关法律法规一无所知,但利益的驱动显然超过了其对于法律的敬畏。
诚然,罂粟壳屡禁不止,监管存在漏洞,相关部门难辞其咎。不过,我们不能仅仅盯住监管这一方面不放,把全部责任推给政府。一些不法摊主往往把罂粟壳碾成粉末加进调味品中,使得罂粟壳闻不见、看不到,使执法人员发现难、检测难,使违法添加易操作、成本低。这更是加大了执法部门的监管难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根除食品里的“鸦片”,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市场和消费者的责任。事实证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食品“鸦片”,必须走一条社会共治之路。只有形成各方有效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这才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路径。
一方面,相关部门只有从严监管,并依法对罂粟壳的制造者、销售者、使用者予以严惩,才能以儆效尤,刹住罂粟壳滥用之风。尤其要在网上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掐断罂粟壳的来路。另一方面,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都应尽一份责,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当然,在社会共治的共识下,如何鼓励、支持公民有序、高效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也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智慧。
□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