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腻子粉有问题 消费者获赔偿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腻子粉质量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92元。
据了解,霞浦县消费者王先生因装修房子,于去年10月在县城一家装饰店购买了腻子粉及胶水等装修材料,共计花费6992元。今年1月底,房子装修竣工后不久,王先生发现墙面竟然开始掉粉,他怀疑腻子粉质量有问题,遂向县12315中心投诉。
接诉后,工商人员对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商家宣讲新《消法》相关内容,指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组织经营户、厂家、消费者三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商家给消费者免除材料费6992元,并补偿王先生7000元,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程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