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大枣有猫腻
过年本是高兴的事儿,陕西省凤翔县的消费者严先生却因为一袋特价散装大枣而感到有些扫兴。
春节期间的一天早上,严先生去超市买菜,准备为家人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到了超市,他看到很多商品都在促销之列,价格比前几天便宜不少。严先生选购了一些打折商品,其中包括一袋已经装好袋子、扎紧封口、贴好标签的特价散装大枣。
回到家,眼尖的女儿发现大枣的标签有点问题。标签看起来比较厚,从边上轻轻一抠,揭起了一层,下面居然还有一层。
“爸,怎么这袋枣上贴了两层标签?”女儿问道。
“也许是称重的时候,售货员看错了品种,贴错了一张,后又重新贴的吧?”严先生回答道,这种现象他亲眼看到过。但女儿发现情况并不是父亲所说的那样,上下两张标签的商品名称和净含量是一致的,都标的是特价大枣、0.390kg。除了价格不同之外,分装日期和保质期也不相同。下面一张标的是2015年12月30日分装,保质期到2016年1月29日。上面一张标的是2016年1月1日分装,保质期到2016年6月29日。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严先生立即向凤翔县市场监管局举报了这个情况。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了超市,在严先生指认的货架上查扣了几袋尚未销售的“双标签”特价大枣。
“怎么会有两张标签?到底以哪天为准?是不是快放坏了才以节日促销的名义打折降价啊?”严先生指着标签有些气愤地质问超市负责人。
面对质问,超市负责人解释说:“因为节日搞促销,这种散装大枣降价由每公斤19.60元降到了13.80元。今天一大早,售货员对前几天已经称过重、贴了标签的大枣按照新的促销价格重新贴了标签。大枣的保质期很长,一般环境下存放一年多都不会坏,大枣的质量绝对没问题。”
执法人员当场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要求,食品的标签必须真实,不能以标签打印系统的原因搪塞,发现问题之后应该及时修改标签打印系统的设置,而不应听之任之。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超市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将对其进销货记录进一步调查之后再作处理。
□崔 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