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鱼”菜单谁之过
近日,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
消费者陈先生一行20人在哈尔滨北岸野生渔村饭店用餐时与饭店发生消费纠纷,据称矛盾的焦点出在鳇鱼的斤两上。饭店的工作人员说陈先生消费的鳇鱼是7.2公斤,而陈先生坚持说是5.2公斤。
陈先生为何斤斤计较?原来该饭店价目表显示鳇鱼单价为796元一公斤。如此高的价格,令人咋舌,陈先生当然要斤斤计较了。虽然陈先生知道鳇鱼单价很贵,但觉得千里迢迢地从常州来到哈尔滨,潇洒地吃一顿哈尔滨名贵鳇鱼也是一种享受,于是忍不住点了工作人员推荐的这道地方名菜。点这么名贵的鳇鱼,陈先生相信饭店是会公平交易的,不料鳇鱼吃了,结账时斤两却不对了,陈先生只恨吃了吐不出来。
且不说这鳇鱼的价格是否合理,只说这鳇鱼的斤两为何误差达2公斤?人们不禁要问:饭店工作人员在陈先生点鳇鱼时没有当面称重吗?称重后是否经陈先生核实确认并签字?如果陈先生在菜单上核实确认签字了,结账时服务台就会凭陈先生当场签字的菜单予以结账,双方也就不会发生矛盾。
让消费者当面核实签字确认,既是饭店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也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事实上,菜单并没有经陈先生核实确认签字,而饭店为“免责”,竟让该店服务员代陈先生签了字。
既然饭店没有让陈先生在菜单上签字,或是忘了让陈先生签字,就应当自己承担未让陈先生签字的后果;或者与陈先生协商一致,按陈先生认可后的斤两结账才是饭店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而不是强迫陈先生按饭店单方面写的7.2公斤鳇鱼结账。饭店接二连三犯错,使矛盾逐步升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到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饭店是以自己的服务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行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吃得放心、消费得舒心。
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饭店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如果端上餐桌的“天价鱼”货真价实,消费者一定心服口服。
□刘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