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提供劣质塑料袋 赔了夫人又折兵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2月25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期,江苏省沛县市场监管局处理了“限塑令”实施7年来该县第一起因超市免费提供质量不合格塑料袋,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投诉。
  消费者赵先生在沛县一超市购买了4瓶白酒,收银员用超市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帮赵先生装好酒。谁知刚走到超市门口,塑料袋底部破裂,4瓶酒掉到水泥地上摔碎了。赵先生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再给他4瓶新的,该负责人以赵先生已走出超市大门为由拒不赔偿,赵先生当即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向超市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经调解,该超市赔偿消费者4瓶原品牌白酒,市场监管部门对超市违反规定免费提供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购物袋的行为进行了警告。

□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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