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出差错 4S店要负责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5月12日 A8 版)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今年4月初,武先生在襄城某4S店花7.8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世嘉汽车,并交了3900元车辆购置附加费、2100元保险费。几天后,武先生到该市车管所上牌照时,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车辆发动机号与合格证上的标注号码不一致,无法上牌。武先生随后找到4S店,要求更换或者退车,并赔偿相关损失。4S店表示可以更换合格证,但不能退换车辆,且不予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武先生遂投诉至襄城分局。
  接到投诉后,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汽车生产厂家在车辆出厂时将合格证打印错误,导致无法上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工商部门指出,4S店没有发现问题,应当承担车辆合格证出错的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费用。经调解,4S店承担3900元车辆购置附加费和2100元保险费,并协助武先生办好该车合格证等相关登记手续,同时赔偿其3000元误工损失。

□杨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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