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胎不防爆消委会帮维权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汽车轮胎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8000元。
原来,消费者张先生于2014年4月在苍溪县一轮胎经销商处为自己的宝马车更换了两条防爆胎,在之后的两年内没有什么问题。
今年3月27日,张先生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发生意外,防爆胎突然爆裂,方向失控,险些车毁人亡。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张先生得知前年购买的两条防爆胎其实是普通轮胎,并不具有防爆功能。发现这一情况后,张先生怒不可遏,将经销商投诉到苍溪县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苍溪县消委会指派调解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张先生反映属实。经消委会调解人员调处,轮胎经销商一次性赔偿张先生车辆维修费用7000元,退还防爆胎与普通胎的差价1000元,合计8000元。
□张 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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