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座费”何时退还乘客?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7月28日 A5 版)

  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向旅客收取“选座费”,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一两年之久了吧?这种收费,从一开始就引发争议。7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一锤定音”,对收取“选座费”的中联航作出了处罚决定:没收“选座费”44万元,罚款44万元。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去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把相关情况摸清楚后,今年初曾要求中联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多收的“选座费”退还给消费者。但是几个月后,中联航一分钱没退。在此情况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才“不得不”作出既没收又处罚款的决定。
  可尽管这样,交了费的消费者仍然一分钱退款都没有拿到啊!这44万元“选座费”是两万多名乘客交的,中联航违反相关价格管理法规,被要求向乘客退款,这本是合情合理的事。做错事,就应该改,只要改了,还是好同志。但中联航为啥几个月都一动不动,分文不退呢?为啥不想当一名好同志呢?在他们的眼里,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这几个字吗?
  或许中联航有自己的难处。这40多万元是在半年多时间里向两万多名乘客收取的,如果一个个地退,将是比较耗时费力的。不过,这麻烦是你自己找的。民航企业“自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在眼下就被价格管理部门视为价格违法行为。有胆子伸手要钱,擦屁股时就别嫌麻烦!
  现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作出处罚决定了,44万元乘以2,将近90万元,这些钱自然进了国库。然而,那两万多名多交了钱的乘客什么也没有得到啊!谁来替咱们消费者鼓与呼呢?消协能站出来说说话吗?
  据了解,航空公司收取“选座费”,中联航并非唯一一家,目前国内好几家航空公司都在干着同样的事。对此,消费者可以说“不”吗?价格管理部门能不能再一次出手,在未来的行政处罚中,让消费者得到真正的“实惠”?

□喻山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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