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兴:新购手机起纠纷 消委维权获解决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3日 A7 版)

  本报讯 “退货款我已经拿到了,太感谢你们了,你们不愧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近日,广东省新兴县消委会新城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梁女士打来的感谢电话。
  原来,梁女士于今年9月22日在县城某手机店购买一部价值1000元的永隆通小R9手机,9月26日发现该手机有很大的电流声音。她随即到门店反映,商家告知她要将手机送回厂家检测,可直到10月16日,梁女士也没有收到检测报告。商家告知梁女士,可以换新机但需要交折旧费。梁女士认为该做法不合理,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就该退货。协商无果后,梁女士向县消委会求助。
  接到投诉后,新城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该手机店核实情况,并及时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向商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最终,经营者同意退款,但由于梁女士将手机外壳擦损影响二次销售,需要承担100元的磨损费。梁女士表示同意此调解结果,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苏雪英 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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