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金量少了点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10日 A5 版)

  黄金讲究成色,22K金、18K金就是比不了24K的黄金。这个道理容易理解,推而广之,在别的领域也是如此。
  比如说打官司,同样是胜诉,“成色”也会不一样。最近,吉林省消协打赢了全国第一起消费类公益诉讼,这是新《消法》施行两年多来全国第一例省级消协组织经过全部司法程序后胜诉的案件,可喜可贺。不过,一分为二地看,这个公益诉讼的含金量少了点。
  几名利欲熏心的小商贩销售非碘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将这几个小毛贼判了刑。几名小商贩成了落水狗,消协抡棒痛打,自然不费多少力气。再说,还有检察院在后面助阵呢。
  不法商贩出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先是害人,后是害己。且不说害己,那是他自找的,光说害人。卖假货,首要目的是多赚钱,或者说骗钱。既然骗了钱,这些不法之财是不是应该退给那些受害者?消费者买了不合格的盐,花了冤枉钱,要求退款是正当要求。消协既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出面打公益官司,就应该考虑让骗人者还钱。然而,这次公益诉讼只有一个诉求,即判令被告登报道歉。这样一来,就影响了这起公益诉讼的含金量。
  不法商贩销售的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些食品对人体有害。正如吉林省消协在起诉状里说的那样:“被告所销售的假冒食用盐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危及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出具《关于销售不合格碘盐、非碘盐危害认定的函》,称(在碘缺乏地区)销售非碘盐的行为应认定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有没有消费者的健康受到这批非碘盐的影响?如果有影响,这些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该如何受到保护?笔者遗憾地看到,这些问题在这起公益诉讼中并没有被提及。
  消协组织敢于发声,勇于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起公益诉讼,这是难能可贵的。吉林省消协在全国消协组织里创造了一个纪录,让人欣喜。含金量虽然少了点,但总比一言不发强,以后再增加一些含金量就更好了。

□喻山澜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