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站大作用

——重庆涪陵一超市维权站热情服务消费者小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4日 A7 版)

  “以前听朋友说,商场、超市设立的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只是形象工程,是摆设、做样子的,今天我才知道这是误解,小小消费维权服务站同样能够发挥大作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日前,重庆市涪陵新城区的消费者王女士获得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李渡店负责人的道歉,拿到退回的购物差价款,她由衷地发出上述感慨。
  原来,10月30日上午,王女士在新世纪超市李渡店购买了一桶葵花籽油,因为当天正值该超市开业两周年店庆,原价每桶52.9元的葵花籽油特价为每桶46.9元。由于当时购买的东西较多,王女士结账后也没有核对收银小票上的单价就回家了。到家后,她发现本来是特价产品的葵花籽油,在收银小票上的结算价格仍然是每桶52.9元。咋办?王女士的第一反应是去找超市说理。
  下午,王女士拿着小票来到超市,由于当天是店庆促销日,几经周折也没有找到超市负责人。有些焦急的王女士忽然在超市制度墙上看到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的信息,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联系了新区工商所驻该维权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向其求助。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联系了新世纪超市李渡店的值班经理了解情况。值班经理核实后发现,原来这个优惠活动刚开始,超市在收银系统录入上滞后了,没有将原价改成优惠价。了解情况后,值班经理当场对王女士表示歉意,并退回了多收的6元钱。在工商干部的调解下,王女士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和退款,对该超市和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的工作表示满意。
  在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新世纪超市李渡店当天结账后对收银系统账目进行了核查,发现共有9名顾客在特价时段购买的金龙鱼葵花籽油价格是原价。针对这一情况,超市高度重视,通过销售记录查到9名顾客中有7名办理了会员卡,便马上通过会员卡上留的电话联系上6名顾客,及时办理退款,取得了顾客的谅解。现还有1名顾客会员卡手机号码为空号,2名未办理会员卡的顾客无法联系,该超市承诺会一直关注并跟进。
  “没想到,超市自己设立的消费者维权站,真在帮消费者维权!”接到退款电话的消费者吴先生收到退还的差价款后,颇感意外。
  “我们设立消费者维权站,就是要维护广大顾客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说,这也是为了维护超市自身的信誉,所以,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请消费者监督我们的工作。”该超市维权工作人员如是说。

□文光辉 孙志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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