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兰屯:电梯运货撞伤人 消协调解获赔偿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24日 A7 版)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客梯运货导致人摔伤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5000元。
  2016年7月20日,消费者牟女士去某超市购物,在乘坐电梯时,因超市用客用电梯运货,导致牟女士躲避不及摔倒,造成牟女士腰部扭伤住院。牟女士要求超市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1万元。超市不同意,消费者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走访和调查,确定牟女士投诉属实。商家提供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但同时认为,牟女士只是扭伤腰部,不存在后续治疗。而牟女士要求经营者赔偿住院费、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共计1万元,经营者只愿赔偿消费者住院时的住院费、治疗费、护理费3000元。
  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读了《消法》有关规定,力求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契合点。后经多次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住院时的住院费、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全部费用50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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