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究竟“包”什么?(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9月01日 A8 版)

  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但是自汽车“三包”规定施行以来,对汽车的投诉仍然不少,其中一个原因是目前消费者知道“三包”具体内容的很少,知道如何行使“三包”权利的也很少。汽车“三包”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究竟有哪些?“三包”的权利如何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工商部门为您详细解答。

汽车“三包”期限和保修期限是多长?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汽车“三包”期和保修期是每个购车者必须了解的。汽车“三包”期限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复(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免费退换的规定为:60日或3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当消费者购车在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车主注意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的具体零部件。

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车?
  工商执法人员说,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有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三包”规定的内容包括: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消费者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工商执法人员告知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退换货:一是购车60天或行驶3000公里内出现“三包”规定所列举重大故障,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等,消费者均可选择退换货;二是“老毛病”维修超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提出换车,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符合更换条件,但销售者没有同品牌、同型号或配置不低于原车标准的汽车,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工商执法人员说,退车时并不能全额退款,购车时的车税、保险及过户费不能退,此外厂家还要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按照公式计算扣除部分磨损费用。

包修超过5日,消费者有权获备车或交通补偿
  曾有消费者投诉称,在包修期间,汽车维修店要收工时费,有的假借修理费收取材料费。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按照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刘先生轿车出了故障,送去修理已经有11天仍没结果。他到桂林市临桂区工商局投诉,修理方称因厂家未能及时送来配件所致。工商执法人员要求修理方按规定,在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协商,刘先生获得了交通费补偿。工商执法人员说,修理的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胡思进 徐永生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