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事故救助全民共享模式
梅州推行食品安全公益险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探索运用保险机制为食品安全管理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的精神,广东省梅州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实施、群众受益”的原则,探索实施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引进保险企业参与食品安全事故救助,由县级政府财政买单,共投入财政资金428.91万元,为全市437万户籍常住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购买食品安全公益险。
梅州地处粤东山区,居民有上山采摘蘑菇做菜的习惯,误食毒蘑菇事件时有发生。为了给老百姓提供更多保障,梅州市食安办积极推进实施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动县级党委政府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此险种不针对特定人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均可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同时也减轻了各级政府部门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压力。
完善食品安全控制机制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据了解,早在2017年,梅州市食安办就以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选取蕉岭县引入公共食品安全责任险。从试点实施情况看,公共食品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了保险在风险预防、风险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了该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随后几年,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新组建以来,梅州市食品安全公益险得到更大力度的推进。截至今年11月,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均落实了此项工作,由政府财政投保为当地常住人口购买食品安全公益险,实现了全市全民投保全覆盖,提升了梅州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唐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