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西陵将3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3名被判犯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陵区首例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例。
据悉,2022年至2023年间,吴某等3人为牟取非法利润,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和未索要票证、无产品批次检验报告且未核实供货商确切资料信息的情况下,长期进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伟哥”类性保健品,向社会不特定人销售。2024年7月,上述3人被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且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为发挥违法惩戒和警示震慑作用,2024年8月,西陵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行刑衔接机制,经调查取证,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将吴某等3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将通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数据信息共享,被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予以任职限制或行业禁入等管理措施。
□向 婵 李 奎